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汽车排行榜 汽车排行榜

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_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有哪些

ysladmin 2024-06-13 人已围观

简介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_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有哪些_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有哪些       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的问题。我将用专业的态度回

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_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有哪些 _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有哪些

       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的问题。我将用专业的态度回答每个问题,同时分享一些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希望这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1.郑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21

2.广州将对新能源汽车补贴1万元/辆 多地出台汽车消费刺激政策

3.广东省救市政策频出,新能源车重回补贴时代还有多大可能?

4.重磅!深圳正式取消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

5.2021年上海新能源车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

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_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有哪些

郑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21

       2021年郑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由基础补贴和差异化补贴两部分组成:

       1、基础补贴为每辆车5000元;

       2、差异化补贴根据受损报废车辆的行驶年限执行,行驶0-3年(含3年)车辆,补贴为10000元 ,行驶3-6年(含6年)车辆,补贴为8000元,行驶6年以上车辆,补贴为5000元。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我国是最早启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的国家之一,自2013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合计补贴484.44亿元,极大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在2009年以前不足500辆,到2015年底已经增长到了58.32万辆。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第九条 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 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第十二条 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广州将对新能源汽车补贴1万元/辆 多地出台汽车消费刺激政策

       据中汽协公布的最新产销数据显示,2月份我国乘用车产销分别为19.5万辆和22.4万辆,同比下滑均超过80%,国内汽车市场产销的回暖仍面临一定压力。为了刺激汽车这类大宗消费,不仅是车企制定了一系列全新的促销政策,不少地区政府也推出了新的政策来刺激消费。今天氢云链就为大家盘点各地和车企近期颁发的购车利好政策。

       长沙:最高补贴达4万元

       长沙市给出的政策内容显示:2020年3月11日-6月30日,消费者在指定经销商处购买上汽大众长沙工厂、长沙比亚迪、广汽三菱、广汽菲克、湖南猎豹等车企生产的车辆,并在长沙上牌的,可一次性获得裸车价款3%的补贴,每台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

       作为长沙本土汽车产业重要中坚力量,广汽三菱也伴随着长沙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相关购车政策,即日起至6月30日,消费者购买广汽三菱长沙工厂产车型并在长沙上牌落户,除了可获长沙市政府提供的购车补贴外,还能享全系最高30000元的综合优惠;部分车型置换最高享8000元补贴,限牌城市最高10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政策中给到的车企均在长沙设厂,目前来看,在长沙设有工厂企业有上汽大众、长沙比亚迪、广汽三菱、广汽菲克、博世汽车和住友橡胶、同心实业、晓光汽车模具等146家。

       湘潭:指定车型补贴3000元

       除去长沙市外,湖南湘潭经济开发区也制定了《关于出台促进吉利地产车在长株潭消费升级鼓励措施》。

       当地补贴直接瞄准了在本地有工厂的吉利汽车。在鼓励措施中提到,3月1日起,购买吉利汽车,具体车型为吉利缤越、全新远景,补贴购置税3000元/辆。

       珠海:买“国六”给补贴

       在这份由珠海市政府印发《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对在珠海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同时新政还对部分外地户籍人员的购车限制进行了放宽。对符合规定的车展布展企业、车展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场地、宣传投入补助和销售奖励。

       具体政策为:对在珠海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放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对符合规定的车展布展企业、车展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场地、宣传投入补助和销售奖励;自3月3日起公职类事业单位外地户籍工作人员、港澳同胞以及我市急需人才等三类外地户籍人员,不需要居住证就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

       佛山:最少补贴2000元

       广东佛山早在2月中旬,就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汽车消费政策,成为在今年首个面对疫情推出汽车消费鼓励政策的城市。

       从佛山市的购车补贴来看:佛山号牌车主可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国六排放),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对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助;鼓励市民购买新车(国六排放),对购车的市民每辆给予2000元补助。

       也就是说,消费者凡是购买新车,均可获得最少2000元的现金补助,如果涉及置换的,就算不在4S店内进行置换,也可以获得3000+2000元的补贴金额,从消费者角度来看优惠力度并不小。

       广州:购新能源车型最低补贴1万元

       本月初,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在新出的一系列刺激汽车消费措施中,除去落实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外,还包括新能源汽车专属补贴、置换补贴等一系列政策。

       具体补贴情况为,2020年3月至12月底,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并且新车为"国六"新车时,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除了地方政策补贴,广州地区消费者购买广汽丰田iA5、雷凌PHEV车型,在政府10000元补贴的基础上,广汽丰田再给予消费者10000元补贴,共计20000元购车补贴;4月30日前置换“国六”新车,最高享8000元置换补贴,而购买凯美瑞双擎、雷凌双擎的消费者,另外再享3000元节能补贴;医护人员、警务人员、部队人员购买品牌旗下车型额外再享2000元补贴。

       写在最后

       虽然此次的疫情让本就低迷的汽车市场再次受到冲击,但疫情期间造就的诸多出行不便,势必会刺激一部分私家车的消费需求,因此在疫情结束后,车市必将迎来一波消费高潮。而此时政府的一系列支持举措,与车企的各种优惠政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汽车消费,为车市回暖推波助澜。如果身处上述地区的你,正好有购车意向的话,不妨看看以上品牌车型,因为这将是你购车的最佳时机。(来源和讯汽车)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广东省救市政策频出,新能源车重回补贴时代还有多大可能?

       经济观察网记者?周菊继佛山打响2020年购车补贴第一枪后,广州购车补贴政策也火速落地。3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提振汽车消费,对新能源汽车和置换”国六“车型的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

       具体的补贴措施为,2020年3月至12月底,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另外,为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该通知还提出,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在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的同时,将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去年6月,在国家发改委发文鼓励对限购解禁后,广州市率先响应,对摇号指标进行松绑,增配了10万辆摇号指标。

       从2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到补贴细则政策落地,广州只用了5天时间。《措施》中提到,要加快推进落实去年尚未用完的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对二手车置换、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提振汽车消费。

       对新能源汽车和国六车型进行购买补贴,符合国家对稳定汽车消费的号召,尤其是对汽车产业依赖度较高的广州及广东省。2018年的数据显示,广州市汽车产销量仅次于上海,其汽车工业产值占该年广州市总产值的比例超过30%。而广东则是国内汽车第一大省,其2019年汽车产量为311.7万辆,占全国汽车产量的12.2%,位列第一。基于此,广东省是出台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积极性最高的省份。

       广州是在2020年继兄弟城市佛山之后,第二个在推出非指定品牌购车补贴的城市。在此之前,佛山市于2月3日发布《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提出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给予每辆车补贴2000-5000元不等。

       也有城市推出了购买指定品牌获得购车补贴的政策。如3月1日,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的《关于出台促进吉利地产车在长株潭消费升级鼓励措施》文件显示,长沙、株州、湘潭市民购买吉利汽车湘潭九华基地生产的吉利缤越、全新远景,可获3000元/辆的补贴,不过限额前3500名购车的个人消费者。

       与此同时,广州市也成为第一个重启对纯电动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的城市。此前的2019年9月,为响应四部发布的最新补贴政策,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9月发布新补贴标准,表示过渡期(2019年6月25日)后对纯电动汽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不再给予地方补贴。

       从数额上看,此次补贴的1万元低于此前与国家补贴固定比例的数额,但这仍被认为将对广州新能源汽车市场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数据显示,补贴对新能源汽车消费具有很大的刺激作用。2019年之前,在补贴政策引导下,新能源汽车市场实现了连续10年的高增长,但在2019年补贴大幅退坡后,其销量随即出现连续负增长。

       截至目前,已有北京、石家庄、海南、深圳等地已陆续取消地方补贴,在广州市对购买新能源汽车启动补贴后,是否会有其它城市跟进值得关注。

       事实上,不仅是地方补贴的重启受到关注,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国家补贴是否将在今年退出也是业内关注的焦点。按照政策规定,已经实施了10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在2020年以后完全退出。不过在今年1月11日举办的2020电动车百人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该业内打了一针短效强心剂——7月1日之前不会再退坡,但对于下半年的走向仍不明朗。

       如果国家补贴完全退出,势必将对大幅下滑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带来不利冲击,也不利于新能源汽车企业疫情后的恢复。数据显示,在去年出现首次负增长后,受春节假期影响及疫情冲击,今年1月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54%。

       虽然对于国家补贴是否退出尚未有定论,但近期陆续下发的(2017年或2018年的)国家新能源补贴,被认为是疫情中车企的“及时雨”。

       最新消息显示,3月3日,东风汽车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2日收到襄阳市财政局转支付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2亿元;3月2日,比亚迪发布公告表示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13.4亿元;2月21日,宇通客车发布公告表示已收到郑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17.7亿元。而在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发放密集出现在5月份。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重磅!深圳正式取消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

       继佛山之后,又一城市开启补贴“救市”。

       3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文件,称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让2020年的车市遭遇了开局重创,为了释放汽车市场压力,各部委也在疫情期内纷纷表态,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开展措施。目前,身处广东省的佛山、广州已先后响应。“救市”政策为何先行推出的均在广东省?此外令人瞩目的是,这一补贴政策直指新能源汽车,而在去年下半年补贴退坡后,地方补贴均已取消,这一举措是否重新释放地补信号?

       广东省救市政策频出

       3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在官网上正式发布《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指出为提振汽车消费,2020年3月至12月底,广州买新能源车最高享受补贴1万元,购买置换“国六”新车补贴3千元。

       文件中还重点提到,将加快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

       从2月26日审议通过《措施》到补贴细则政策落地,广州只用了5天时间。《措施》中提到,要加快推进落实去年尚未用完的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对二手车置换、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提振汽车消费。

       对新能源汽车和国六车型进行购买补贴,符合国家对稳定汽车消费的号召,尤其是对汽车产业依赖度较高的广州及广东省。

       据数据显示,2018年广州市汽车产销量仅次于上海,其汽车工业产值占该年广州市总产值的比例超过30%,汽车工业总产值突破5400亿元,而广东则是国内汽车第一大省,其2019年汽车产量为311.7万辆,占全国汽车产量的12.2%,位列第一。

       新能源汽车方面,2019年广州市销售新能源乘用车68099辆,仅次于上海、北京,位列全国第三。也是基于此,广东省是出台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积极性最高的省份。而作为与广州息息相关的广汽集团,也针对下属广汽、广汽丰田、广汽本田等迅速推出了相关厂家补贴政策,在政府补贴基础上,厂家再度补贴,并推出多项优惠活动,力图抢占市场。

       在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内车市的巨大冲击下,汽车产业深陷危机。数据显示,2月汽车经销商库存预警指数为81.2%,同比上升27.7%,创下历史新高。在此基础上,厂家也持续推出让利补贴,也是在缓解一部分经销商的压力。

       资深汽车分析师任万付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今年车市的走向肯定是前低后高,除佛山和广州外,其他地区出台相关政策的概率也比较大,尤其是主机厂较为集中的地区。此外,购置税减免和限牌城市放宽限制也是可能出台的政策。”

       重启地方补贴,有秩序的解除限购,作为全国第一大汽车工业省份,广东已经打响了第一枪。

       重回补贴时代还有多大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此次的“救市”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作出1万元的直接补贴。让不少人回想起去年6月补贴大幅退坡后的一波销量腰斩。

       2019年6月26日起,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标准降低约50%,地方补贴退出。根据测算,2019年补贴退坡幅度整体达到70%,已经明显超出行业预期。而呈现在市场端则是新能源汽车销量的“跌跌不休”,截止到今年1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经连续七月下降。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20.6万辆,同比下降4%,首现年度负增长。

       事实上,除了地补重启之外,国家补贴能否在今年顺利退出也是业内焦点。

       今年是新能源补贴政策的最后一年,按照政策规定,已经实施了10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在2020年以后完全退出。尽管在今年1月举办的2020电动车百人会上,工信部部长苗圩提到2020年7月1日以后补贴不会进一步退坡,使外界开始猜想新一步补贴走向。广州政府此次补贴行为,是否将成为新能源汽车补贴重启的信号?

       补贴缓退成为不少行业人士的需求。有业内人士表示,按照今年开局走势来看,如果国家补贴在今年彻底退出,将势必对大幅下滑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带来不利冲击,也不利于新能源汽车企业疫情后的恢复。

       不过,流通协会秘书长崔东树则认为,广州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方式是特殊时期的地方“救市”,不意味着整个行业将重启补贴。此外,他仍建议广东的补贴应创新性地在应用环节方面的补贴。“等于给了一个万元用车大礼包,这样的话可以拉动新车消费,在降低消费成本的同时也完善了公共基础设施,有效地用消费去拉动社会配套体系的建设,不仅对行业还是社会的发展都有促进意义。”

       截至目前,全国多地已陆续取消地方补贴,在广州市对购买新能源汽车启动补贴后,是否会有其它城市跟进值得关注。

       至少在今年,广东省已经率先做出了表率,接下来作为一线城市的北京和上海是否也会推出类似的救市政策?让我们拭目以待。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021年上海新能源车补贴最新政策是什么?

       电动知家消息,2月1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

       财政补贴标准按三种情况执行: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9〕138号文有关要求,过渡期期间:

       (1)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

       (2)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3.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1)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根据财建〔2019〕213号文要求,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2)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正式文件如下:

       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9〕138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9〕213号)(以下简称财建〔2019〕213号)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规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制定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如下:

       一、车辆购置补贴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获得国家车辆购置补贴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另行制定公布。

       (一)申请条件

       1.对车辆的要求。

       (1)享受补贴的车辆须为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车辆在深圳市范围内的运营里程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8〕18号)有关要求,累计达到2万公里。

       (3)私人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车辆,不作运营里程要求。

       2.对企业的要求。

       (1)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以下简称财建〔2015〕134号)要求,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并安全可靠、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完备、加强关键零部件质量保证,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保持一致。

       (2)根据财建〔2015〕134号文要求,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应当按照扣减国家和深圳市车辆购置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

       (3)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以下简称财建〔2016〕958号)有关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企业监控平台,全面、真实、实时反映车辆的销售、运行情况,并统一接口和数据交换协议,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4)生产企业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由生产企业在深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申报的,其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

       (二)补贴标准

       根据财建〔2019〕138号文和财建〔2016〕958号文对“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等有关要求,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燃料电池汽车除外)购置财政补贴标准按以下3种情况执行: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8〕18号文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中补贴标准的50%执行。

       2.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按照财建〔2019〕138号文有关要求,过渡期期间:

       (1)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

       (2)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3.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

       (1)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仅对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根据财建〔2019〕213号文要求,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照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0.1倍的50%给予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纯电动公交车按2018年对应标准0.6倍的50%给予补贴。

       (2)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再给予购置补贴。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

       申请车辆购置补贴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的,应当向注册地所在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提交申请;注册地不在深圳市的,应当由其在深圳市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向该企业注册地所在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提交申请。每个企业每年度原则上不得申请超过两个批次。参照《关于开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19〕87号)有关要求,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1.申请报告;

       2.当批次车辆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具体信息;

       3.当批次车辆信息汇总表及明细表;

       4.?当批次车辆购车合同、销和深圳市车辆管理机关印发的行驶证复印件;

       5.?当批次车辆销售时扣减国家和地方车辆购置补贴的确认函;

       6.注册地不在深圳市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需提供由其注册地地级市以上政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已获得国家补助资金证明原件(附车辆信息明细表);

       7.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四)审核机制

       1.区级审核。各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经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后,将符合要求的材料联合区(新区)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等部门上报至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科技创新部门。

       2.市级审核。市发展改革部门对各区(新区)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实际推广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会同市公安交警、税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深圳市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深圳市销售的车辆注册登记信息、销、运行情况以及零部件采购发票等进行核实,并就申报车辆在生产、验车、销售等环节是否存在一致性问题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警、市场监督等部门意见。对通过审核拟补助的车辆信息,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发展改革部门向市财政部门出具公示无异议(含经核查异议不成立)车辆的终审意见,市财政部门根据终审意见向各区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发展改革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补助资金拨付情况。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在深圳市内建设并符合本政策规定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完成竣工验收后,可按要求申领深圳市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本实施细则所称充电设施是指各类新能源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撒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包括充电站构筑物、充电站(桩)等充电设备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监控系统的相关配套设施等。

       (一)申请条件

       1.对充电设施的要求。

       (1)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应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

       (2)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委第44号令)要求,应当进行节能审查的充电设施项目,需取得市(区)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3)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应当符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13)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广东省、深圳市关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有关规定。

       (4)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规划要求,新建建筑配套建设的充电设施不给予建设补贴。?

       2.对企业的要求。

       (1)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原则上由单一企业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

       (2)建设企业(以充电设施产权归属为准,下同)在深圳市累计建设的充电设施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申请补贴。同一建设企业首次申领补贴后新增建设总功率达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请。

       (3)建设企业应当建立(或委托建立)企业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并接入深圳市统一充电设施安全监管平台,全面、准确、实时上传相关信息。

       (4)建设企业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建设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运营的,其委托运营的企业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

       (二)补贴标准

       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kW建设补贴;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kW建设补贴。

       (三)申请方式及材料

       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的企业,应当向其注册地所在区(新区)发展改革(发展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每个企业原则上每年度申请一次。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

       2.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当批次充电站(桩)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报告;

       4.由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本市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充电设施建设标准符合性检测报告;

       5.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充电设施《检定证书》;

       6.当批次充电站(桩)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书;

       7.当批次充电站(桩)消防手续办理证明文件;?

       8.具备深圳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当批次充电站(桩)《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

       9.充电站(桩)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需提供市(区)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书;

       10.申请补贴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四)审核机制

       1.区级审核。各区(新区)发展改革(发展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经现场核实后,将符合要求的材料联合区财政局上报至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

       2.市级审核。市发展改革委对各区(新区)上报的初审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充电设施进行现场核实。对通过审核拟补助的充电设施信息,由市发展改革委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发展改革部门向市财政部门出具公示无异议(含经核查异议不成立)充电设施的终审意见,市财政部门根据终审意见向各区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市发展改革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补助资金拨付情况。

       三、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在我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由生产企业设立或委托的销售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按照单位千瓦时专项计提一定额度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在完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后,可按《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9〕1号)有关规定申领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

       四、补贴资金下达和拨付

       (一)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纳入市发展改革部门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按规定组织预算执行和申报转移支付。

       (二)各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根据区(新区)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指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并将年度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市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各区(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根据需要组织各区(新区)财政部门牵头开展绩效重点评价或再评价,各区(新区)财政部门按绩效重点评价或再评价结果督促各区(新区)有关部门改进资金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监控和“一致性”抽检常态机制。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的通知》(市监质函〔2019〕531号)等规章和文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整车和动力电池生产、销售、验车等环节随机抽查一定比例产品,进行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整车能耗等关键参数一致性检测。对抽检产品参数与推荐车型目录内参数值不一致的;对由于产品质量在我市引起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重大质量缺陷的,按型号暂缓或取消地方财政补贴。

       (二)加快完善信息监测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监测平台,加快建设市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实时接收来自车辆生产企业、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转发的新能源整车运行安全状态、行驶里程和充电量,整车和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充电设施等关键系统故障等信息,动态掌握车辆运营和充电设施运营等情况,加强对享受补贴的新能源车辆和充电设施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六、其他

       (一)本细则适用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完成竣工验收的充电设施以及按专项计提回收处理资金的动力蓄电池。申报主体原则上须在达到申请条件后12个月内申报。本实施细则有效期为5年。

       (二)本细则实施后,符合2019年度以前政策但尚未提交补贴申请的,参照本细则规定办理其申请、审核及拨付手续。

       (三)市发展改革部门将根据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以及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和审核流程,并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同意后发布调整后的规定。

       (四)?本实施细则由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要求,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

       为推动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

扩展资料

       要求加强汽车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执行新建企业和扩大产能项目等规范要求。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违规建设等乱象,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聚集,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和产业集中度。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购置补贴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

       中国上海证券-财政部等四部委: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

       今天关于“新能源汽车补贴城市”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