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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能源汽车政策_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政策
ysladmin 2024-07-14 人已围观
简介湖南新能源汽车政策_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政策 大家好,我很乐意和大家探讨湖南新能源汽车政策的相关问题。这个问题集合涵盖了湖南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各个方面,我会尽力回答
大家好,我很乐意和大家探讨湖南新能源汽车政策的相关问题。这个问题集合涵盖了湖南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各个方面,我会尽力回答您的疑问,并为您带来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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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湖南株洲站启动丨汽车产经
3.工信部将调整新能源车政策 盘点各地刺激汽车消费新政
4.国家对于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有何补贴政策?
5.收藏 | 2020年第2季度重要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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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比亚迪动作频频,先是成立了共计5家弗迪公司,之后与丰田的合资公司也正式成立。3月29日,比亚迪正式宣布推出的磷酸铁锂“刀片电池”更是引起一番热议。在3月31日晚间,比亚迪发布2019年度业绩快报,那么去年比亚迪究竟战况如何,本周(3月30日-4月5日)的新能源市场又有哪些热点呢?今天湃客就带大家一起来看。3月31日,院常务会议中确定了促进汽车消费的三大政策:一、将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二、中央财政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其中新能源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无疑给新能源汽车市场打了一针“强心剂”。
政策变化对于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影响是相当直接的,去年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后,年度新能源汽车销量首次出现负增长。而按照原定,2020年后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完全退出。此次确定新能源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这不仅能让新能源车企们稳步发展,也确保了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欲望不会发生太大波动。
3月31日,比亚迪发布了2019年年度业绩快报,其营业收入1277.39亿元,同比下降1.78%;营业利润为23.20亿元,同比下滑45.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2亿元,同比下降42.03%。比亚迪表示,其利润出现下滑的原因主要是行业及政策变化和研发费用的上升。
去年,比亚迪旗下的新能源汽车销量为22.95万辆,同比下滑7.39%,但仍在品牌总销量中占比49.7%。比较可惜的是,比亚迪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被特斯拉所超越,也是其近5年来首次未取得全球新能源车销量冠军。
不论是成立弗迪公司、发布“刀片电池”还是与丰田的合作进入实操阶段,这些无疑都表明了比亚迪今年将在新能源市场进一步发力的决心。湃客也十分期待预计在今年6月份投产并上市的汉能给消费者带来更多惊喜。
早在3月22日晚,恒大健康就发布了盈利预警公告,指出其亏损较2018年度进一步扩大。而在3月30日,恒大健康集团2019年度业绩发布会在线上举办。恒大健康在2019年净亏损49.5亿元,其中恒大新能源汽车业务就亏损了33.1亿元。对此,恒大健康认为,其新能源汽车业务正处于拓展投入阶段,因此固定资产、设备研发等费用支出增加属于正常现象。
从之前与FF的“爱恨情仇”就能看出恒大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执着。此前恒大也多次公开表态称要在“3-5年内成为世界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新能源汽车集团”。据悉,恒大位于广东南沙、上海松江的生产基地将于2020年下半年竣工,2021年投产。此外,恒大新能源首款产品“恒驰1”在今年正式亮相,于明年实现量产。
去年11月许家印就表达了自己对于恒大新能源汽车的支持,“买买买、合合合、圈圈圈、大大大、好好好”这15个字也能看出许家印或者说是恒大集团有多么财大气粗以及对于投身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自信程度。不过2019年亏损33.1亿元很有可能只是个开始,参考蔚来,其从2016年开始每年的亏损额都在不断增加。另外,恒大新能源汽车尽管声势浩大,但迟迟都还没有让消费者看到具体产品,未来是否能收获消费者认可也很难说。
近日,美的集团官方发布《关于收购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康新能)控股权的提示性公告》。美的将通过子公司美的暖通以7.4亿元人民币收购合康新能控股权。如果成功完成收购,美的暖通将控制合康新能23.73%的表决权,也意味着美的会成为合康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
除了高压变频外,合康新能的业务范围还包括了节能设备高端制造业、节能环保项目建设及运营产业、新能源汽车总成配套及运营产业三大板块。其中合康新能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布局,是美的集团收购它的关键原因。因此,美的集团此次的收购表明其将开始触及新能源汽车行业。
事实上,美的集团在2003年就曾尝试进军商用汽车领域,先后收购了云南客车厂、云南航天神州汽车有限公司及湖南省三湘客车集团有限公司三家企业。随后又建设起两大制造基地,具有万台客车整车和专用底盘制造能力。不过在2008年11月,陷入停产危机的美的宣布暂停造车项目。
美的也并非第一家涉足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家电企业。此前格力就意图收购具备生产乘用车和纯电动车资质,并有独立研发钛酸锂电池技术的珠海银隆;另外戴森也为电动车项目筹备了6年。但最终新能源汽车似乎与家电企业无法完美融合,不是流产、受阻,就是最终产品无法获得消费者认可。新能源汽车的确是一大趋势,希望“卷土重来”汽车业的美的集团能够吸取此前教训,在这一市场有所作为。
日前发布了官图的天美汽车BE11也与家电企业有所关联,其创始人即创维创始人、原创维集团兼创维控股董事局黄宏生。目前这款新车正式定名ET5,定位于纯电动中型SUV,将于今年第三季度上市销售。据悉,新车车长约为4700mm,轴距则为2800mm。续航方面,其NEDC工况续航里程约为500km。
黄宏生在2011年成立了开沃汽车集团,并开始布局新能源汽车市场。2019年11月1日,由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的江苏天美汽车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天美品牌由“Skywell”演变而来,品牌口号“Skywell:All?is?Well”。企业希望能够为用户带来科技、安全、舒适的出行方式。
从已经发布的官图来看,新车内饰中全液晶仪表、大尺寸中控液晶屏营造了不错的科技感。值得一提的是,中控屏幕内部还会集成由创维科技所提供的创维Skylink智能网联系统,不知这套系统的实际用户操作体验如何。
以上便是湃客盘点的这一周新能源领域所发生的大。其中新能源补贴政策延期不论对车企还是想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无疑都是一大利好消息;美的收购合康新能、天美汽车首款车型发布官图则说明更多企业看到了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前景而试图踏足这一领域;比亚迪以及恒大健康集团发布的2019年度业绩报告却恰恰说明了新能源汽车行业并没有外界看到的那么美好,其需要的投入以及风险都是巨大的。对于这些,不知作为消费者的你会有怎样的看法呢?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湖南株洲站启动丨汽车产经
主编意见: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相比什么补贴而言,对百姓的消费刺激更直接。这样一来不仅持币犹豫的消费者会直接选择购买新能源车,甚至还直接鼓励了限购限行城市消费者换车积极性。那些这两年发现自己的新能源车电池衰减过于明显的车主,还有觉得老款新能源车不到300公里的续航无法满足需求的车主……相信都会选择趁着政策优惠赶快换一辆续航里程超600km的新款车型。自然,对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消费刺激也就顺理成章的完成了。?
4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称,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此《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三、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为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早在此前,广州市就决定对2020年3月至12月之间购买新能源车的广州消费者进行1万元/辆的综合补贴;4月15日,广东省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给予补贴;湖南省公开表示将开展“促进汽车消费升级行动”,鼓励各地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为应对疫情后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下滑趋势,类似政策比比皆是,同时,也为国内新能源汽车领域打下一剂“强行针”。?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工信部将调整新能源车政策 盘点各地刺激汽车消费新政
9月3日,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湖南株洲站正式启动。在“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主题下,本站活动聚焦于满足美好出行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与此同时,首届中国新能源汽车耐力赛也在此拉开帷幕,多款新能源汽车品牌车型汇聚株洲国际赛车场,开启为期两天的激烈角逐。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二级巡视员苏葆莉,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二级调研员宋英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付炳锋、体坛传媒集团相关负责人、参赛车企代表和新能源汽车上下游行业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旨在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在提振市场信心、拉动汽车消费、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的同时,带动路网、电网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助力农村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而中国新能源汽车耐力赛将进一步燃烧消费热情,扩大新能源汽车品牌的声量,塑造新能源汽车优秀品牌形象,展现企业强大的技术实力,掀起新能源汽车消费新热潮。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二级巡视员 苏葆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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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有何补贴政策?
3月以来,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车市呈现复苏迹象。从目前的车市动态中了解到,为了进一步促进汽车产业发展,国内部分地区纷纷开始出台了相关汽车刺激政策,截止3月底,至少有9个地区的汽车限购政策出现了松动迹象,随着部分地区汽车限购放宽,工信部将对新能源产业政策进行调整。3月30日,国新办就制造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汽车产业链条比较长,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对汽车行业来讲,目前仍然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整个消费需求不振的问题,即使目前企业复工复产率比较高了,但是由于市场需求不足,企业库存增加,有可能在后续的一段时间里,一些企业的达产率还会进一步降低。
辛国斌介绍,为解决这些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工信部积极配合相关部委,研究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建议,另外,工信部还会对新能源汽车以及相关政策,近期会协调相关部门作出调整,进一步推动汽车产业协调健康发展。
各地车市刺激政策一览:
3月29日吉林省新闻办消息,长春市近日推出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购买新车,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鼓励更新换代,吉林省号牌车主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鼓励团体购,对一次性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5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6000元。
3月27日,宁波市新闻办发布消息,将出台多项举措助力企业达产扩能,鼓励本地乘用车生产企业对消费者进行让利销售,促进品牌乘用车消费升级,支持汽车产业有序发展。自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消费者购买宁波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与此同时,宁波对本地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年首发投产并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新车型,累计产量突破1万辆后,产量每超过10%给予5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月25日,南昌市下发《南昌市战疫情促消费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对疫情期间在南昌市范围内购买新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按1000元/辆标准给予购车人补贴。
3月20日,广州市发布新政指出: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
3月16日,长沙市发改委发布促进汽车消费政策,消费者在指定经销商购买汽车,并在长沙上牌的,可获得裸车价款3%的一次性补贴,每台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此活动从2020年3月1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3月16日,珠海市提出对在珠海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对符合规定的车展布展企业、车展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场地、宣传投入补助和销售奖励。同时简化汽车登记、二手车交易手续,优化汽车金融服务。
2月17日,佛山市提出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给予每辆车补贴2000-5000元不等。该鼓励政策将在3月1日正式实施,佛山市也成为疫情后首个鼓励汽车消费的城市。
自2月初以来,全国已有广东省(佛山、广州、珠海)、湖南省(湘潭、长沙)、浙江省(杭州、宁波)、江西省(南昌)、吉林省(长春)等多个省市公布了相应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随着各地汽车消费刺激的政策出台,国内汽车市场或将快速迎来新的经济增长速度,也有利于带动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收藏 | 2020年第2季度重要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回顾
新能源汽车补贴2023年政策
1、汽车补贴2023最新政策如下: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2023年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不再享受补贴。从2022年12月31日起,国家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不再发放补贴政策,但对于今年年底到期的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将再次延期实施至2023年底。
3、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三)第三类补贴。
4、上海新能源补贴政策2023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
新能源车国家补贴政策2023
1、汽车补贴2023最新政策如下: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2023年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不再享受补贴。从2022年12月31日起,国家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不再发放补贴政策,但对于今年年底到期的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将再次延期实施至2023年底。
3、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第二类补贴。
4、上海新能源补贴政策2023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
光伏补贴政策2023
2023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为了鼓励新能源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2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带动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2022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突破2亿千瓦,达到25亿千瓦,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
自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根据政策,湖南省各地区的光伏发电项目可以享受补贴,补贴金额按照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补贴金额最高可达每千瓦时0.4元。
2023年新能源汽车补贴还有吗
1、2023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取消了。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原定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也就是在2023年开始新能源补贴取消了。
2、新能源汽车补贴2023年没有了,根据中央人民发布的《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可看出,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将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并且目前也还没有任何关于延长补贴的政策出台。
3、2023年应该没有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政策写的期限比较明确: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4、2023年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不再享受补贴。从2022年12月31日起,国家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不再发放补贴政策,但对于今年年底到期的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将再次延期实施至2023年底。
5、2023年新能源车补贴会取消。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将在年底终止,2023年起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将不再享受补贴。
6、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三)第三类补贴。
2023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
2023年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不再享受补贴。从2022年12月31日起,国家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不再发放补贴政策,但对于今年年底到期的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将再次延期实施至2023年底。
其中,价格10-20万元的补贴1万元/辆;20万元以上的补贴2万元/辆。(三)第三类补贴。
上海新能源补贴政策2023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
2023购置税补贴是购置期在2023年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以上内容来自查博士官方号。
今年“两会”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伴随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随之回暖。中汽协数据显示1至5月累计销量29.5万辆,同比下降39.7%,仍未能摆脱负增长态势。对此,相关部门及各地方都相继出台了拉动新能源汽车成长的利好政策。
EV视界对今年第二季度中央及地方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重要政策法规进行总结回顾,下半年新能源车市是否会出现反转值得关注。
六月份重要政策
一、?工信部修改“双积分政策”:明确未来三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
经过两年磨合,去年启动两次公开意见征集的新版“双积分”政策终于6月15日落地,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积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14%、16%、18%。
2、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对生产/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给予核算优惠,考虑到随着油耗达标要求逐年加严,符合低油耗标准的车型技术难度和成本逐步增大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分别按照其数量的0.5倍、0.3倍、0.2倍计算。
3、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其他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同为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与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以及直接或者间接对该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持股总和达到25%以上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
4、车型涵盖范围更加全面。办法所称传统能源乘用车,是指除新能源乘用车以外的,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气体燃料或者醇醚燃料等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5、单独提出低油耗汽车油耗核算,办法所称低油耗乘用车,是指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超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中对应的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与该核算年度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之积(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的传统能源乘用车。
6、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放宽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的达标要求:
(1)2016年度至2020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6%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3%以上不满6%的,其达标值放宽30%;
(2)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核算要求另行公布。
7、继续完善积分结转。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并按照下列规定结转,结转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1)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等额结转一年;
(2)2020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
(3)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仅核算传统能源乘用车)与达标值的比值不高于123%的,允许其当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每结转一次,结转比例为50%。只生产或者进口新能源汽车的乘用车企业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按照50%的比例结转。
(4)工信部可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延长抵偿期限和调整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比例。
8、考核方式灵活调整。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应通过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抵偿归零。工信部可以根据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决定乘用车企业使用2021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对2020年度产生的新能源汽车负积分进行抵偿。?
《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修改为:
EV视界简评:
受疫情和补贴退坡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低迷,新修改的“双积分”政策再次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强制考核纳入、油耗要求进一步加严,车企将受到鼓励生产更多的新能源车型赚取更多积分,而在积分交易和转结方面也被赋予一定空间,减轻了压力,刺激车市增量发展。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也将显著改善,交易价格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激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活力,促进产业发展的市场化调节作用也将显著增强。
二、工信部要求企业排查新能源汽车和电池安全隐患
6月8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供应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已售车辆、库存车辆的防水保护、高压线束、车辆碰撞、车载动力电池、车载充电装置、电池箱、机械部件和易损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取有效技术手段,降低车辆起火风险。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对于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公交车等高使用强度的运营类车辆,行驶10万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行驶10-20万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行驶20万公里以上的不低于20%。
2、对于私家车,生产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车辆触发何种条件时应回店检修。触发条件应包括:车辆正常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间隔,车辆发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况,车辆仪表出现严重故障报警信号(如电池、过压、过温、绝缘过低,充电插座过温等)等。
3、对于监测平台出现3级报警故障、动力电池故障较多、6个月及以上未行驶或收到风险提示的车辆应进行100%排查。
4、企业应对各地区售后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专用维修设备工具配备及绝缘防护、技术人员维修及防护能力等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应积极整改。
5、车辆生产企业应联合动力电池供应商共同开展动力电池的检查,包括动力电池的常规性检查和延伸性检查。其中,外观检查和软件诊断为常规性检查,气密性检查和开箱检查及更换零件为延伸性检查。
6、企业监测平台应当落实7×24小时全天值班制度,设置故障处理联系人。对出现3级故障报警的车辆,应及时通知用户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处理结果在1日内反馈地方和国家监管平台。对1日内连续出现多次3级故障报警的车辆,应安排开展安全检查,并将处理结果于5日内反馈地方和国家监管平台。
7、企业应承担新能源汽车安全第一责任,应建立并长期保持由研发、生产、售后、质量、监测等部门组成的安全分析和事故调查小组,由企业主管新能源和产品安全的领导担任调查小组负责人。
EV视界简评:
5月份,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频发,引发了社会舆论和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的关注。
安全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命门,生产企业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发生。
五月份重要政策
一、电动汽车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
5月12日,由工信部组织制定的GB18384-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0381-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和GB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试验项目涵盖系统热扩散、外部火烧、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振动泡水、外部短路、过温过充等。其中,需要特别指出的,该项标准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是针对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在此前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主要针对电动客车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在标准基础上,对电动客车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验条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压部件阻燃要求和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客车火灾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EV视界简评:
国家高度重视电动汽车的安全问题,这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中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从整车、电池、客车三个面提出技术准入门槛,对于提升、保障电动汽车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三项标准与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UNGTR20)全面接轨。
二、?电动汽车无线充电首批国标出炉
5月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发布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4项国家标准,分别是:GB/T?38775.1《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38775.2《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2部分:车载充电机与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GB/T?38775.3《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3部分:特殊要求》、GB/T?38775.4《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第4部分:电磁环境限值与测试方法》。
本次发布的车载充电机与充电设备之间的通信协议及特殊要求等3项国家标准是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标准体系中重要的基础通用标准。该标准体系规划标准18?项,规范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在公共以及私人应用领域的技术要求、性能要求、功能要求、安全要求、通信协议、测试要求及试验方法、互操作性要求及测试方法、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除本次发布4项国家标准外,还有4项国标正在编制过程中。
特殊要求规定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设计以及产品测试时需要遵循的功率传输、系统功能相关的要求,给出了明确的性能指标、安全指标、功能指标的基线化要求,明确了相关要求的测试方法,形成了对产品设计和测试的指导性和规范性动作。
通信协议规范了无线充电的具体流程、参数和数据定义等,给出了系统功率传输部分的最小通信协议架构;电磁环境限值和测试方法给出了电磁环境曝露限值。
EV视界简评:
目前国内从事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的企业主要有华为、中兴新能源、中惠创智等科技公司和科研院校。上汽、比亚迪、北汽等车企也进行了相关研发测试。《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系列国标填补了中国在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技术领域国家标准规范空白,可支撑私人应用领域的无线充电系统产品开发、测试和应用,对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的量产有较大推动作用。
三、四部门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
5月14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四、工信部: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
5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的“部长通道”活动中,工信部部长苗圩通过网络方式接受访表示,针对新能源汽车发展,下一步将继续从供给侧、需求侧、使用侧三方面发力,为新能源车创造更好的使用环境。
供给侧:将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有序放开新能源汽车代工生产。对有检测能力的企业实行自检自证,减少重复检测。对于研发创新型新能源汽车企业,实行品牌授权试点。
需求侧:除落实好财税支持政策外,还将鼓励换电模式的发展,鼓励地方在执法车、物流车、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更多用新能源汽车,以扩大新能源汽车的需求。
使用侧:将继续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充换电设施实现互联互通。鼓励地方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出台停车、通行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总而言之,我们会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发展,使其有一个更好的使用环境,让更多的消费者愿意选择新能源汽车。”?
四月份重要政策
一、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
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从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
1、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综合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2、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支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发展,鼓励企业进一步提升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化网联化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3、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到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安排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4、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另行发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5、强化资金监管,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6、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
7、加大新能源汽车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购新能源汽车,优先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
8、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EV视界简评:
国家对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心和支持没有丝毫改变。今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新的突破,通过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和优化,将更加有利于向市场化的发展平稳过渡,同时有助于拉动汽车消费。坚持扶优扶强政策导向,还将促进新能源汽车技术明显进步,引导企业练好内功。?
二、三部委:明后两年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
4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门槛
4月7日,工信部组织发布了《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1、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发挥市场在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给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更展空间,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同时,强化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
2、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别公示。《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3、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4、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发改委已于2019年实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需遵守该规定,《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不再予以适用。?
EV视界简评:
工信部最早于2017年发布实施《准入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能力自此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随着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工信部进行与时俱进调整,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给企业和市场更多选择空间,吸引投资关注,拉动整个产业链发展。?
四、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4月24日,工信部、公安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提出,到2022年底,完成基础性技术研究,制修订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等领域重点标准20项以上,为开展车联网环境下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车联网城市级验证示范等工作提供支撑;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车联网环境下车辆智能管理的标准体系,制修订道路交通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业务领域重点标准60项以上。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包括总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和服务、智能交通、车辆智能管理等部分。其中,总体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产品和服务等4个部分已分别于2017年12月、2018年6月发布。 《车辆智能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在《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总体要求)》提出的总体框架下,以推动车联网技术在公安交通管理领域应用、保障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为核心,提出了构建包括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身份认证与安全、道路运行管理、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等方面标准在内的标准体系,列出了标准明细共66项,并将根据发展需求,不定期进行更新完善。1、基础类标准为其它各部分标准的制修订提供支撑,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码、符号等方面标准。?
2、智能网联汽车登记管理类标准支撑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登记、在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等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运行安全要求、运行安全测试要求等方面标准。开展登记管理是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安全测试和上道路行驶的基本前提。
3、身份认证与安全类标准主要支撑智能网联汽车和道路交通管理系统、设施之间身份互认,主要包括智能网联汽车身份与安全、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身份与安全、身份认证平台及电子证件等方面标准。在车联网环境中,车辆及其驾驶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具有数字身份并对其进行验证是确保信息交互及安全的关键环节。
4、智能网联汽车运行管理类标准主要支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上道路行驶智能网联汽车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和实时运行管理等方面标准。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通行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道路运行管理工作是车辆智能管理的核心所在。
5、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类标准主要支撑车联网环境下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信息交互及基于道路交通管理相关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服务。车路协同管控与服务工作是支撑车联网技术在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应用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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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关于“湖南新能源汽车政策”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湖南新能源汽车政策”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